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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理论与实践
 

高校内部审计风险与控制研究

作者:唐美荣    来源:    点击人数:   更新时间:2013-04-25 

    要: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 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风险也在日益增大。本文从本质上剖析了高校内部审计风险的成因, 提出了从组织形式上保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加强高校审计队伍建设、全方位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规范审计作业程序、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不断进行审计创新, 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等一系列措施, 来防范与控制审计风险, 期望能够对降低高校内部审计的风险有所裨益。

关键词:高校;内部审计;审计风险;防范;控制

一、高校内部审计风险概述

高校内部审计风险是指在反映高校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事项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漏报或者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漏洞、缺陷、未被有效执行或内部管理存在重大舞弊时, 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二、高校内部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 审计独立性不强

高校内部审计对本单位行使监督和服务职能, 为单位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审计人员与被审单位的各种利益息息相关, 审计时提出的意见既要符合国家政策和利益, 又要维护本单位利益;既要考虑合法性, 又要注重合理性, 还要考虑本单位的管理环境和实际情况。由于高校内部审计在行政上受本单位领导, 业务工作上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 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使得高校内部审计在某些方面很难做到依法审计, 加之受部门利益、小集团利益的驱动和审计职权的限制, 高校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 对被审单位审计事项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均显不足, 在很大程度上不享有处理权, 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 内部审计人员不足, 综合素质不高

随着高校经济业务的日益复杂, 审计项目逐年增加, 审计内容也逐年扩大。一方面, 是学校对审计部门寄予了厚望, 要求审计部门挑重担, 加任务;另一方面, 审计部门又深感人手不足, 难以完成目前繁重的工作任务, 薄弱的审计力量与繁重的审计任务不相适应。同时, 高校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 也要求内部审计把审计监督拓展到学校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 不仅仅是局限经济警察”, 更需要内审充当的是管理者, 从管理角度为学校加强经济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目前, 高校内部审计队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人员少、知识结构单一, 审计触角无法延伸, 审计成果价值得不到实质性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一是理论知识不全面、不扎实;二是实践经验不丰富、不完善。又由于内部审计人员大多是由高校内部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转化而来, 缺乏必要的专业培训和再教育, 这就使得审计工作缺乏深度与广度, 工作中很少有突破性的进展。据统计, 我国内审人员中, 从事财会审计的占80%, 专业职称基本为会计、审计、工程系列。而英、美等国内部审计机构中, 从事财务领域审计的人员仅占20%左右, 其余的人员则开展对管理和业务经营系统的审计。

() 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未能有效落实

直至今日, 国际审计准则委员会和各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审计质量控制准则都是针对企业而言的, 它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制定和遵循有关内部质量控制的要求, 从每一个具体的审计项目和事务所整体上来控制审计质量。但是, 高校的内部经济活动与企业的经济活动有着非常大的区别, 再者, 我国高校的内部审计还处于起步与摸索阶段, 找不到一套完全适合高校内审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有些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即使实施了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其措施也仅仅停留在最基本的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上, 还没有建立起从接受审计任务到审计报告发出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体系。因此, 对绝大部分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而言, 其所提供的审计服务大都是处于一种走钢丝的状态, 本身就充满着审计风险。

() 审计技术方法滞后

随着内部审计工作的转型以及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基建、维修工程审计的逐步开展, 审计规模的不断增加, 对内部审计人员审计技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 我国内审方法仍以账项基础审计为主, 主要审计的目的是查错防弊”, 内审人员风险观念淡薄, 没有考虑审计风险的控制因素, 这必将产生审计风险。从审计技术方法的创新与运用的角度来看, 高校内审人员多数还停留在查错纠弊、人工审计的水平, 大部分高校还没有应用计算机网络、审计软件进行内审工作。造成审计的深度不够, 内容单一, 范围狭窄, 作用层次低等问题, 难以适应现代高校快速发展的需要, 审计人员所承担的审计风险也不断增加。随着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发展, 传统的手工审计方法已达不到审计的目的, 迫切需要有与此相适应的审计软件来改进目前的审计方法, 以适应审计业务的电算化发展水平。

() 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高校本身是事业单位, 在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下, 只注重完成国家计划招生任务, 造成高校内部管理水平普遍不高, 内部控制制度薄弱, 而评价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是内部审计的前提和基础。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能及时发现和控制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差错和舞弊, 反之, 就会增加差错和舞弊的可能性, 容易形成审计风险。目前, 高校没有建立内部控制体系, 只有简单的管理制度, 这种高校内部控制的相对薄弱、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健全必将导致内部管理的漏洞和重大舞弊的产生, 形成审计风险。

() 内部审计法规不完善

近年来, 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现有高校内审工作依据国家审计署颁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发布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准则》以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与《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等规章。但以上规定、准则均未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 并且指导性条款多, 缺少高教业内各项运行细化规范和具体意见。审计准则与现行经济发展要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在涉及法律诉讼案件时常常处于被动地位。高校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时, 对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评估, 大都依靠经验和专业判断, 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论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因而加大了审计风险。为此, 必须要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实施细则和审计法规建设。

三、高校内部审计风险科学控制策略

() 从组织形式上有效保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的基石, 是审计的生命。如果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不能保证独立的立场, 那么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及审计人员的廉洁性都无法得到保证, 从而审计的作用难以发挥。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应由学校第一负责人直接领导, 并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 实现内部审计机构的形式上的独立和内部审计人员实质上的独立”, 可以有效避免审计风险。

()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全方位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

职业道德是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包括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方面应达到的标准。审计组织一定要要求审计人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具体理解和掌握这些标准, 并且严格监督执行。审计是专业技术要求很强的职业, 同时也是一项不断面对新法规、新知识、新技能的行业。这就要求内审人员不断学习, 提高其政策、业务水平, 使他们能胜任各自岗位, 满足审计工作要求。

() 规范审计作业程序, 加强审计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审计机构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和制订完善的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建立重大项目审议制度;规范审计业务流程;完善审计工作底稿分级复核制度。减少和消除人为审计误差, 及时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强化审计的质量控制, 有效地规避审计风险。审计项目过程由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终结阶段构成。制定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是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

() 不断进行审计创新, 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

当前, 高校的内部审计出现了许多新的特征、新的变化, 对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 高校审计人员要从审计工作的实际出发, 加速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的转型, 积极开拓创新, 不断改进审计技术和方法, 主动适应和服务高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

首先, 要创新审计理念, 科学发展的审计理念是推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的前提, 高校审计人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南, 树立科学审计的理念, 围绕高校的改革和发展, 进一步解放思想, 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为高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其次, 要创新审计方式, 高校要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审签相结合, 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 事后审计与事前审计、事中审计相结合, 揭露问题与促进整改相结合, 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 形成整体合力, 有效提高审计的效果和影响力;再次, 要创新审计技术手段, 要以审计信息化为核心, 加快网络建设和设备配置积极推进计算机辅助审计, 改进各种审计技术方法, 不断提高审计质量、效率和审计管理水平。

()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法规体系, 制订相应的内部审计准则

当前, 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内部审计都有专门的法律规范,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也制定有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等。国家应当抓紧制定、颁布可行的内部审计法规和内部审计业务准则, 以统一内部审计执业规范, 降低审计风险。以2003年修订后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出台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为依据, 制订相应的内部审计准则, 规范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保持审计人员高度的职业谨慎, 提高执业水平, 降低审计风险。在中国经济走向世界的同时, 内部审计也要走向世界, 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 尽快地同国际惯例接轨, 以谋求长足的发展。

() 实施审计承诺制度, 化解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所表现处的最终后果之一就是审计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承诺制度”, 明确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之间的法律责任, 即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是防范审计风险的一项有力的措施。承诺制度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的作用, 实质上是填补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审计承诺制度就是在审计组开始实施审计之前, 要求被审计单位及责任人对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书面承诺。采用审计承诺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被审计单位如实、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 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予以保证, 有助于划清审计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提高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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