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2019年第6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1]22号)《吉首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审核办法》(吉大发[2018]46号)及吉首大学党委组织部审计委托函(校组函[2019]11号),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6月18日起,对党委组织部原部长陆升合同志2014年1月至2018年9月的经济责任进行审核。
恳请学校教职员工、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地、负责地提供和反映情况。
审计组办公地点:创业园302-2室
意见箱设在:创业园审计处304室旁
联系电话:0743—2199870
电子邮箱:sjc@jsu.edu.cn
吉首大学审计处
2019年6月18日